互联网的三种传播方式 互联网等于媒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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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三种传播方式

互联网等于媒体吗?

互联网等于媒体吗?

互联网不等于媒体,两者概念和定义不同,但是两者有交集,我们先看看各自定义:
1. 互联网:
互联网英文名称是Internet, 它是指不同的设备组成的可以相互进行数据交互的网络,互联网由数据终端、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和数据传输媒介组成,在国际标准ISO/IEC 7498-1中定义了互联网的开放式互联模型,即OSI(Open Systems Interconnection)参考模型,互联网终端设备由以下几个层次组成:
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传输层,会话层,表示层和应用层;通讯网络中的交换路由设备可以实现通讯数据报文的转发;物理传输媒介是指物理数据通讯线缆,无线通讯传输等。
互联网将不同的数据终端进行互联互通,使不同设备之间可以相互通讯,并且互联网除了完成数据通讯之外,还可以完成其余的功能,例如大数据采集,云计算,云存数,数据智能分发,云端人工智能识别,语音和数据交互等。
互联网单纯作为数据通讯作用时,是可以成为传输媒体,当附加其他功能之后,便不是一个单纯的传输媒体,而是一个多功能综合体。
2.媒体:
媒体英文名称是media,是指信息传播的媒介,实现能够实现信息传递的方式。国际标准化组织CCITT将媒体分为5大类:感觉媒体、表示媒体、表现媒体、存储媒体、传输媒体。
互联网子功能可以作为传输媒体;媒体的传输媒体子类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实现,两者有一部分交集,并不能等同。
(微信打开,不能贴图,因此不能放置图片)

移动互联网对信息传播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产品大行其道,信息传播的途径开始由PC端大规模向移动端转化,信息传递的方式也更加丰富和快捷。移动互联网对信息传播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分享
移动互联网技术在社交化的基础上将传统的PC端方式做了位移,可以实现信息在时间和空间的及时传递,并且与社交更好的结合在一起;通过分享功能,可以将自己获得的信息在有限的范围内传递,比如说微信的朋友圈功能,以及各种新闻客户端如网易、新浪等都有内置的分享功能,可以将某一条信息分享到指定的微信、微博、空间等互联网产品上。
人人都是信息的源头
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所见所感随时随地的作为一种信息在互联网上加以传播,这就促使每个人都成为了信息的源头,各种各样的信息通过移动客户端加以分享;比如很多年轻人喜欢在微博、微信上分享一些自己独特的见闻,这些信息也会成为很多主流媒体的资源而被转载;而主流媒体的信息也可以通过个体实现更加广泛的二次传播,个人成为信息传播的第二个源头,呈发散状不断扩大;当然信息传播渠道的拓宽必然带来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失真
信息来源更加主动,即订阅
基于分享、传播等功能的移动客户端软件可分为两类,一是以社交为主体的信息分享软件,如微信、微博等,除了分享自己的原创信息外,还可以将某些公众账号或者“大号”的信息进行转发;二是以信息搜集、传播为主体的客户端软件如新浪新闻、腾讯新闻、网易新闻、中搜搜悦等,如中搜搜悦同时支持分享、订阅以及原创功能,可以将自己在博客、论坛、微博三个微件原创信息并且发布到微信、微博、人人网等社交媒体中,支持个性化的订阅,如关键字订阅。